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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震惊:他们竟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2:33 新闻晚报

  晚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记者昨天从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获悉,4名未成年人因绑架人质索要150万赎金,并在赎金到手前将人质杀害,于11月11日被该院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在听到法庭判决时,4少年竟然相视而笑,庆幸自己逃过死刑。

  [案件回放]

  四少年策划绑架大案这4名少年分别是任某(18岁)、南某(16岁)、杨某(15岁)、于某(16岁),犯罪时全部是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而且都是小学毕业就流失在外的失学人员。

  今年3月,任某找到南某和杨某,三个人都表示手头没有钱了,得想办法弄点钱花。他们在商议如何弄钱的过程中,其中一人提了一句:“咱们要做就做个大的,反正咱们都是小孩,没到18岁,法律会从轻的,不能判死刑。”就这样,三个人决定在附近熟悉的学校寻找一名有钱的学生作为绑架目标,今年4月20日晚上8点多,任某、南某、杨某分别携带尖刀、电线等作案工具。来到实验中学门前,由南某将晓雨骗出来,然后带着晓雨来到大兴区亦庄镇星岛嘉园莱茵河畔住宅小区北侧的一块拆迁地,任某拿起木棍一下将晓雨打倒在地,南某、杨某随后用电线、腰带猛勒晓雨的颈部,导致晓雨机械性窒息死亡。并掩埋了尸体。第二天一早,任某等人多次给晓雨家人拨打电话,勒索150万元赎金。晓雨的家属马上报警。4月22日晚8时许,警方将任某、南某、杨某抓获,继而,参与犯罪的于某也被抓获。据交代,因南某和人质相识,他们怕放了人质后,警察会抓到他们。所以他们在索要赎金之前,就将人质杀了。

  11月11日,一中院以绑架罪判处任某和南某无期徒刑,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5年,以包庇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两年。四少年逃过死刑后的微笑,连法官们都感到震惊:是什么使这些少年的心灵如此邪恶?作者: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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