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叫“外号”伤人构成侵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4:05 法制晚报 | ||||||||
老同学见面 直呼“秃子” 部门经理认为有辱颜面要上法庭 律师称 昨日,张先生拨打了本报律师热线电话: 我小时候头上生疮,没有头发,同学给我起了个外号叫“秃子”。前几天,多年没联系的同学老李到单位找我,冲着 我大喊了一声“秃子”,好多员工在偷笑。我是公司部门
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卫东说,很难说同学侵权。但假如对方是有意说外号,而达到伤害当事人的目的的话,就构成 了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可要求精神赔偿等。文/实习生哈建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