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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已派人 赶赴现场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4:05 法制晚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郭紫纯)今天上午,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已派人赶赴砚山县事发现场。治安二处的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省公安厅已从当地的报纸上了解到这一事件,负责警务监察、枪械管理的人员也已赶往现场。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案情还没有调查清楚,目前还不方便向媒体透露,待事情查清后,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 将适时对外发布调查结果。

  律师说法

  吃饭带枪

  杀人警察早已违规

  北京升辉律师事务所沈腾律师认为,平等主体之间发生民事纠纷,严禁使用枪支,警察也不能例外。一旦使用枪支造 成人员伤亡,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沈腾律师说,根据《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警察使用枪械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只能针对犯罪分子; 二是犯罪行为正在实施中;三是如不开枪,他人的人身权利会造成更大伤害。开枪之前要口头警告和鸣枪制止犯罪行为,无效 的情况下才可以开枪。而陆雄与派出所所长去饭馆吃饭时携带枪支,也早已违反了“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非工作 需要不得携带枪支进入饭店、商场和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规定。杨威威

  开枪杀人为琐事

  案例

  分析

  时间

  2000年6月4日

  2000年7月4日

  200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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