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女生因琐事猛刺同学17刀 自称因害怕才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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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4:2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奎)“我害怕她夺刀刺我,所以就下意识用刀扎了她。”说话时北外女生罗卡娜的声音有些发颤。 今天上午,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轰动一时的罗卡娜刺杀同学案,她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
庭审现场 庭审前,众多记者已经在旁听席等候。另外,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30名学生也早早地来到法庭,坐在右侧旁听席上静候开庭。 9时45分,罗卡娜被两名法警带进法庭。罗卡娜穿着羽绒服,看起来端庄秀丽,很难想象她向自己的同学扎了17刀。 面对公诉人的提问,罗卡娜回答问题的声调很小,声音有些哽咽。在听公诉人宣读证人证言时,罗卡娜不停地咬着双唇,她的身体有些轻微抖动。“当时情况很危急,李春霞要抢我的刀,情况很危急,出于自我保护的考虑,我就下意识扎了她四五刀。” 罗卡娜还说:“虽然我们之前有些小摩擦,但那是很正常的事情,事发前我并没想杀她。李春霞被扎跑出门外,我看到自己身上和手上出了血,估计可能出事了,于是就想把她送到医院去抢救,然后学校的保安和警察就到了。其实我自己也受了很多伤,但并没有做伤情鉴定。”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审理中。 案情回放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23岁的罗卡娜是北京外国语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女学生,28岁的李春霞是她的同班同学,二人一起租住在北外东院南平房13号院内。 今年7月9日早上,二人因琐事发生激烈冲突,罗卡娜便拿起西瓜刀猛刺李春霞17刀。罗卡娜作案后被当场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