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200元获刑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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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23:14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刑满释放的汤某不思悔改,竟然骑着单车到街头行抢,为逃避抓捕,还把他人咬伤。近日,西城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汤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经查,6月12日凌晨4时许,汤某骑着自行车将李小姐背包抢走,附近的方先生在家中听见有人呼喊后,跑出门帮助李小姐抓捕汤某。
狗急跳墙的汤某为逃脱抓捕,将方先生的手指咬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上限),后汤某终被抓获。 36岁的汤某曾于2001年犯盗窃罪被判10个月,这次抢劫属于在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故法院对其作出从重处罚。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