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沈城年内取缔“黑三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1:20 辽沈晚报

  沈阳市表示:整治三轮车要分“三步走”;最终明年年底三轮车仅允许残疾人代步

  本报讯今天起,鼓励三轮车车主主动上交或自行变卖车辆;12月1日起,三环路以内,健全人驾驶的机动三轮车全面禁行;明年年底前,取缔残疾人驾驶车辆运营,实现完全用于代步。

  这是沈阳市今日开始的整治机动三轮车的三个步骤,昨天,刚刚上任的沈阳市副市长刘和分别在上午、下午召开两次发布会,部署全市整治机动三轮摩托车的战役。

  沈阳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关于整治三轮车的政策,包括具体步骤、优惠鼓励政策、为车主提供就业岗位、符合条件的给予低保、惩罚措施等,以期用一套较为完善的措施顺利推进三轮车整治。

  此次整治力度和目标非以往能比,目标为:2004年年底前彻底取缔三环路以内健全人驾驶的机动三轮摩托车,并对残疾人驾驶的机动三轮摩托车运营进行规范。2005年年底前,取缔残疾人驾驶的机动三轮摩托车运营,实现残疾人驾驶的机动三轮摩托车完全用于代步。

  有领导甚至表示,不彻底整治完毕,决不收兵!

  整治共分三步,第一步,即日起至11月底,主要是宣传政策,对机动三轮车车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鼓励车主主动上交或自行变卖车辆。

  第二步,从12月1日起,三环路以内,健全人驾驶的机动三轮车全面禁行,年底前彻底取缔健全人驾驶的机动三轮车。在此期间,对残疾人驾驶车辆运营进行规范,规范的内容包括:限制车辆数量。只允许已从事运营的车主(以残联的调查摸底统计为准)每人保留一台车辆,并仅限于本人驾驶;对运营时段、运营路线和运营区域进行规范。限制残疾人驾驶车辆在高峰时段和事故多发时段、在景观路和主要街路、在旅游景点、领馆和党政首脑机关等区域运营;对从事运营的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规范。

  第三步,从明年年初开始,集中解决残疾人驾驶机动三轮摩托车运营问题。通过开发就业岗位,推进残疾人车主就业,帮助他们实现转营,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出路问题。明年年底前,取缔残疾人驾驶车辆运营,实现完全用于代步。

  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1999年至2003年间,沈阳市机动三轮车共滋事2000起,509人被夺去宝贵的生命。

  前不久的民意调查显示,9成以上的市民呼吁“取缔三轮车”,85.3%的市民强烈要求彻底让三轮车在沈灭迹,正是在百姓的强烈呼吁声中,沈阳一场整治三轮摩托车的行动开始了。

  整治·奖励

  交车早有优惠

  此次专项整治的政策要对主动上交车辆的车主实行奖励,而且“上交的时间越早,得到的好处越多”。

  具体规定是,2004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期间,对主动上交车辆、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车主,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1995年以前购买的车辆,折旧后残值为零,上交车辆每台奖励200元;1996年至2004年购买的车辆,根据上交的不同时间,按不同比例奖励,即11月16日至20日期间上交车辆,按每台车辆折旧后净值的70%予以奖励;11月21日至25日期间上交车辆,按每台车辆折旧后净值的50%予以奖励;11月26日至30日期间上交车辆,按每台车辆折旧后净值的30%予以奖励。

  车主可到沈阳军区767仓库(皇姑区塔湾街32号二环路荷兰村门前西一公里处)上交车辆,并办理奖励的相关手续。11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间,允许车主将车辆变卖到整治范围以外的区域。

  整治·疏导

  帮就业除忧虑

  不开“三轮”了,到哪去找“饭碗”是车主们关心的大事。昨日的会议要求,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提供就业岗位并向社会公布,由车主自行择业,实行双向选择。

  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健全人车主,符合条件尚未办理《再就业许可证》的,可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由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提供推荐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等“一站式”服务。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车主,经营资金确实有困难的,按有关政策规定可申报小额担保贷款。更为引人关注的是,残疾人车主,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残疾人,经沈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

  让车主们欣慰的还有,对符合条件的车主给予低保保障。车主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同时凭《低保证》享受市政府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整治·罚款

  黑三轮上路罚2000元

  昨日沈阳市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沈阳市关于加强三轮摩托车道路交通管理和清理整顿非法营运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专项整治提供法律保障。

  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通告》规定,自2004年12月1日起,本市三环路以内的道路上禁止机动三轮摩托车行驶,但已取得市内通行牌照的除外;禁止机动三轮摩托车在三环以内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对无证驾驶机动三轮摩托车的,扣留其车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未取得准运证的机动三轮摩托车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行为,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营运,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绝不再反弹!

  昨日下午召开的整治机动三轮车新闻发布会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悉数到场。再次担纲主新闻发言人的沈阳市副市长刘和一再表示:绝不让三轮车营运现象再反弹!!

  沈阳市历史上曾对机动三轮车进行过多次整治但没有得到根治。对此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徐大地回答:“沈阳分别在1993年、1997年整治过两次。但因为执法政策不连续等原因,致使每一次整治后都出现了反弹,而且在数量上呈几何数字增长。总结经验,这里面既有安置政策没跟上的因素,也有一些人见机动三轮运营‘门槛低’而买车上路的因素。但这一次整治与以往不同了,整治就不会让它再反弹!我们敢保证!”

  刘和副市长表示:“我们要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疏就是要鼓励车主早交车,有关部门集中开发岗位,安置车主就业;堵,就是从12月1日起,查堵三轮车源头,依据相关法律对顶风者予以处罚。

  本组稿件由首席记者丛焕宇 见习记者孙哲采写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逝世
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第六届孙子兵法研讨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2004福布斯中国富豪榜
高峰亲子鉴定风波
今冬采暖季节实用攻略
新北京规划为宜居城市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