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他人摩托车 竟然向贼去“订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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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1:26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一男子向两名盗窃犯订购一辆事先看好的他人摩托车,待两贼得手后从二人手中购买该车。11月10日,该男子被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刘某现年22岁,在金州区城郊开一小饭店。今年8月初,刘某见经常来其饭店吃饭的一个小伙子骑着一辆八成新的摩托车,便问其花多少钱买的,这个小伙说是用700元买的。刘某一听这么便宜,便请其帮助购买一辆。第二天傍晚,二人来到金州区汇金市场,与王某和
作者:通讯员 魏业先 杨启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