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一医药软件被诉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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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1:4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11月15日,一起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北京一家软件公司起诉河北一软件公司侵犯自己软件著作权索赔51万人民币。 被诉侵权标的是一个名叫“万邦医药GSP软件版本号V6.0”的医药经营管理软件,原告是北京万通恒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万通),被告是石家庄龙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龙腾)。
据原告诉称,标的软件是邢台市万邦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给该公司。但不久前,他们发现龙腾使用的软件跟自己的极为相似。经过追查,他们认为是自己公司的一个职工在两年前辞职时,把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带走,交给了龙腾。经过一些修改后,龙腾开始在河北、山东、山西等地大面积推销该软件,并进行传播销售和复制。据此,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自己的软件著作权,而且给自己软件市场销售带来灾难性冲击。在事先请公证处对龙腾的网站进行了下载拷贝和公证,并申请了证据和财产保全后,原告提起诉讼,除要求51万元的经济损失赔偿外,还要求龙腾停止销售这个软件,并在《燕赵都市报》和《中国医药》上公开赔礼道歉。而龙腾在法庭上否认曾经对万通公司的软件进行修改、复制和销售,他们认为万通的起诉没有事实根据,并认为万通主张的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于法无据。对于公证处封存网站内容,龙腾一方面对公证本身给予质疑,另一方面,认为内容部分相似不能构成侵权。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