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面积"缩水"房产商退还2.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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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1:53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诸达鹤通讯员张保东凌炎报道消费者高先生购买了一套246.37平方米的商品房,并支付了全部房款。而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房产公司向高先生出具的一张结算单上,却写着实测建筑面积仅为230.89平方米,相差15.48平方米,误差超过了3%。高先生要求房产公司退还多收的房款,但房产公司以房价上涨为由不同意退。 嘉定区消保委接到此投诉后,经过调查确认,并请求房地局协助解决。日前,经过多
消保委提醒广大购房者,当发现所购商品房面积“缩水”,一定要依法讨回多付的房款及利息。如果误差超过房款3%的,可根据规定无条件退房或获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