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热评“职业乞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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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2:05 济南时报 | ||||||||
时报11月15日讯(记者黄智义)“乞讨是他的权利,不管他是不是真的走投无路,但强行乞讨则妨碍了施舍者的权利,这就不对了。”在本报报道了路人踢飞乞丐饭碗一事后,很多市民来电热评“职业乞丐”。更有市民认为,职业化乞讨是个人自由,但应受到限制和规范。 市民许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同样诉说了自己遭遇贴身乞讨的尴尬。她认为,目前,
吕老先生在给本报打来热线时说:“职业乞丐欺骗了施舍者的感情,让我们面对乞讨时不知道该不该施以援手,久而久之可能会让我们麻木,就算遇到真的乞丐我们也不会出手相助。” 而另有读者认为,目前,虽然职业乞丐的增多容易孳生出强行乞讨、欺骗性乞讨等损害施舍者权益的行为,也容易堕落为犯罪行为,但是,对乞讨行为的任何管理行为都不能侵害乞丐作为人与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选择乞讨是他们个人的自愿,我们需要给予那些没影响他人自由的职业乞丐足够的宽容;对于那些强行乞讨、欺骗性乞讨等行为应该加以区分,并依法查处,保障施舍者的权益。 2004年2月,北京市公安部门依照刚出台的《关于实行对流浪乞讨过程中强索强要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理意见的通知》,对一伪装成女大学生、谎称家庭贫困无钱上学的乞讨者处以10天行政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