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贴小广告 被误当招牌、吃饭丢钱包 被说想赖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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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2:19 北京娱乐信报 | ||||||||
几天前,家住红领巾公园附近的黄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所经营的食品店门脸玻璃被贴上“利康搬家”的小广告。如此一来,有人以为那就是搬家公司,经常敲她的门询问搬家事项。 11月9日一早,黄女士遛弯回家后发现,自家食品店的玻璃上端端正正地贴了一张“利康搬家”的小广告。黄女士忙用布蘸着水去擦,但小广告很顽固,还是牢牢地贴着。接着,
前天,记者来到黄女士的食品店,只见门玻璃上的小广告已有部分被擦掉,但“利康搬家”几个字还清晰可见。 就此事,记者致电“利康搬家”,据一男子说,是拆迁办告诉他们说那儿要拆迁的,“所以我们才往那里贴的。此外,我们的广告哪儿都可能张贴。”但拆迁部门有关人士却表示,“从没听有过这种说法。” 信报记者汤慧梅 吃饭丢钱包被说想赖账. “在饭店吃饭,钱包被偷后无法付账,居然还被认为吃霸王餐。”昨晚,王女士在石景山区的小肥羊连锁店吃饭时遇到了件窝火的事。 昨天17时,王女士和丈夫来到石景山小肥羊连锁店吃饭。“他们服务还挺好的。”王女士的丈夫告诉记者,他将外衣脱下时,服务员主动用衣服罩将衣服罩住。 19时许,王女士的丈夫准备结账时,发现放在口袋里的钱包不见了。“在饭店吃饭时丢了钱包,饭店应该负责。”于是,王女士和丈夫与饭店开始理论。 对于饭店应不应该负责的问题,饭店的刘经理没有正面回答。他只是强调:“我们已在饭店门口张贴着‘请顾客保管好贵重物品’的警示牌,并且衣服也被罩住了。”看王女士不能付账,刘经理拨打了110,称顾客吃饭不给钱。 石景山派出所民警赶到后表示,顾客如果丢了钱包可以报案,饭店该不该负责要由法院来判。 21时30分,经与饭店协商,王女士留下餐费的一半儿——60余元后离开。 信报记者刘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