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租48辆车案犯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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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3:51 新京报 | ||||||||
疑犯当庭笑称行骗方式借鉴外国经验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 “从外国学来的!”当被问到怎么想到行骗手段的,45岁的谷庆笑了起来。昨日,谷庆因将租来的汽车用于借款抵押诈骗48辆车而被市二中院判处15年的有期徒刑。
谷庆在被捕之前是自由元素广告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他说,2000年公司的资金出现问题,从那时开始行骗。 当年4月,他在网上发布了租车信息,先后与北京广兴达经贸有限公司、北京公交捷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进汽贸服务有限公司、河北省廊坊市三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及萧某等32人签订48辆轿车的租赁合同。 随后,他将所租轿车作为抵押,先后从刘某等40人那里“借”来共计435 万余元。 其中200 余万被他用于偿还租车款,剩下的200 多万用于个人消费和公司的运作。 昨日在庭上,他坦然说这种行骗方式是自己借鉴了外国的行骗经验而创造的。 二中院审理认为,谷庆采用虚构事实和提供虚假担保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案发后坦白,认罪态度较好,对其从轻处罚。 昨日,负责案件审判的翟法官介绍,被骗租的轿车共计价值646万余元,现仍有12辆轿车未追回。报料线索一经采纳,奖金至少百元,还将进行线索评奖,奖金最高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