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私房买回水泥臭气熏人 原是原料泡过药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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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7:0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通讯员昌国良郑满仙特约记者王源)通山县人陈某盖私房买回的水泥臭气熏人,工商部门日前查明了原因,并为陈某追回了经济补偿。 今年6月陈某在通山县某厂购买了7吨水泥,用于盖私房,用后却发现该批水泥臭气刺鼻。找到厂家论理,厂家认为水泥臭味与水泥质量没有关系,水泥质量绝对没有问题,不属于退款或调换范围,双方引起争议。工商部门近日受理申诉后,进行调查取证,原来水泥恶
经调解,厂家更换了陈某剩下的4吨水泥,并负责来回运费,还补偿陈某1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