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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热水”每吨1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7:54 扬子晚报

  南京市民刘先生致电本报诉称,阳光雅居小区有集中供热系统,但近日物管公司向住户公布的热水使用费可谓“天价”,每吨100元,住户难以“消受”。

  刘先生告诉记者,购买“阳光雅居”时,集中供热水是卖点之一,今年6月份开始,一期楼盘的住户陆续入住,物业方也实现了24小时供热水,但最近物管计算这笔热水使用费时,费用让人无法承受。物管方按实际入住率收热水费,即把小区供热水所耗成本作为“分子
”,实际使用热水的住户数量作为“分母”,由此得出100元/度,各家住户按使用热水度数乘以100,便得出应缴热水费。刘家5个月来共用热水约40度,如此算法则需缴约4000元“热水费”。刘先生郁闷地说,拿钥匙时已被要求按买房面积等比缴纳热水管道初装费5000余元,再加上这4000元“水费”,为热水花掉近万元,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采访中,阳光雅居物业管理公司一位负责人对此问题也很苦恼。他告诉记者,小区有580户安装了热水供应管道,今年6月仅28户使用热水,后几个月,用水户虽逐月增加,目前为止也仅82户。对于供热水系统而言,热水泵只要启动,就存在成本耗费,使用户越少,每度热水成本就越高。根据实际耗费成本算热水费应为132元/度,考虑到小区入住率太低,物管才决定每度热水倒贴32元按100元/度收取,然而住户还是无法接受此收费标准。“阳光雅居”开发商栖霞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小姐则告诉记者,楼盘分为四期,一二期业主已有入住,三期销售尚未结束,四期在建,售出楼盘中一些住户尚在装潢,一些住户还在炒房,所以入住率不高。根据规定,小区已将收热水费标准提交市物价局备案,住户理应按备案标准缴费。

  昨天下午,小区物管负责人致电本报,称此番100元/度的热水费属“测算参考值”,住户无须据此缴费。作为服务行业,物管将暂时补贴小区半年的热水费。此次收费风波暴露出的“大物业成本”与“小入住率”之间的矛盾,已引起物管方面的重视。本报记者 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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