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外女生杀人受审 承认所有罪行否认性格孤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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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8:05 中国新闻网 | ||||||||
昨天,北外女生罗卡娜杀死舍友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被控故意伤害罪的罗卡娜带着哭腔承认了所有罪行,但否认自己性格孤僻。 罗卡娜是广西人,案发前和28岁的受害人李春霞均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培训中心二部学生,两人同住在该大学东院南平房13号院内。7月9日早上6时许,罗卡娜用刀向李春霞连刺17刀。当晚,李春霞不治身亡。
昨天9时30分,身着囚服的罗卡娜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罗卡娜进入法庭的一刹那,法庭内鸦雀无声。面对众多记者的照相机,23岁的罗卡娜紧咬下唇、目不斜视地走进法庭。很快,罗卡娜就带着哭腔承认了所有罪行,并表示愿意竭尽所能去赔偿死者家属。 庭审中,检察官出示了一位死者舍友的证言。证言称,罗卡娜性格孤僻,喜欢用柜子和帘子把自己的床位遮挡起来。已经认罪的罗卡娜听到这里异常激动,她大声反驳:“我不是性格孤僻,我这样做是为了在晚上看书的时候,不影响她们。这跟性格孤僻有什么关系?老师和同学都可以证明,我是一个怎样的人。” 罗卡娜说:“我和她(死者),就是生活习惯和学习方法的不同。没有什么矛盾可以让我杀她。”罗卡娜称,事发时,她正在公共水房内洗水果刀。因为无意中发生身体碰撞,她与死者扭打起来,见死者夺刀,她情急之下刺向对方,没想到却失手杀了人。罗卡娜的律师表示,罗卡娜当时身着睡衣,根本没想杀人。 另据记者了解,事发前,罗卡娜与李春霞就一直存在小矛盾。李春霞希望早起学习,而罗卡娜喜欢在晚上学习。两人后来为此还调换了宿舍,但矛盾一直没有缓和。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来源:京华时报;作者:王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