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福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一收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9:2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今后,福建省福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由地税部门负责统一征缴。对拒不缴纳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对相关单位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并限期改正或申请法院依法强制征收。这是近日由福州市政府下发的《福州市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

  《办法》规定,各用人单位都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每年度按实际差额人数缴纳保障金。各用人
单位可持相关证件,于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保障金。从每年5月1日起,各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保障金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保障金之日起,按其滞纳金额总数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规定》强调,对拒不缴纳保障金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该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缴纳保障金,属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从该单位年度经费拨款中扣缴。对其他单位,由地方税务机关将名单通报残联,由残联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通过银行,将各单位应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款项进行划拨,或者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收。(王萍)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逝世
驻伊美军围攻费卢杰
胡锦涛出席APEC峰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世界杯预赛国足VS香港
歌手江涛涉嫌携带毒品
车市“小鬼”当家?
今冬采暖季节实用攻略
新北京规划为宜居城市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