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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无关房屋产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9:43 沈阳今报
  记者郑希雪/文陆娟/摄
债权无关房屋产权(图)
  董文波律师认真倾听读者打来的电话。读者李女士:我爱人单位给他分了一套房子,使用权证上写的是我爱人的名字。当时我们家住在小平房,就把房子让大伯住了。后来,大伯家搬到新分的房子处,就将我爱人分来的房子给租出去了。之后,我爱人单位房改,办理产权时,大伯说自己去办理,办产权的一万元钱是大伯出的,但房证上的名是我爱人的。大伯现在不还我房。我该怎么办?

  律师(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董文波):房屋是你爱人单位给分的,房改时办理的房证也是你爱人的名字,你爱人有权将房子要回。

  你和大伯之间的纠纷属于债权,可以将其算清。其一是,当时房改是你大伯拿钱,你应按照当时交纳的房屋钱及利息给付你大伯。其二,你大伯占你房出租不合法,应将租金返还给你。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今报法律援助热线律师在线接听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下午1:00—2:30。

  热线电话:22690767记者电话:81698053今报法律援助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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