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办昨天详解市民疑问(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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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9:43 沈阳今报 | ||||||||||
记者刘洋/文陆娟/摄 现场:有问必答 根据昨天上午的热线情况统计,读者反映问题最集中的分别是暖气不热和采暖费交纳问题。 和平区新村小区王女士反映家中没有分户,几年来暖气都不太热,家中温度还不到15℃;靓马新村赵先生反映分户后,家中暖气一直不热,多次找到锅炉房也没能解决问题…… 沈阳市供热办负责人田勇对所有问题都做了记录,并进行了解答,他表示一定找到供热单位督办解决这些问题。下午:立即行动 田勇下午回到供热办后,立即把这些问题反馈给了相应供暖企业的负责人。截至昨天下午4点,部分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 问题一:铁西新区肇工街50-2-522室,分完户后室内漏水。 解决:已经联系供暖单位下午进行维修。 问题二:铁西新区南十二西路21巷6号234室,家中暖气片坏了,而且漏水,供暖单位表示暂时没有暖气片。 解决:下午进行了维修,现已修好。 问题三:和平区民主路150号楼住户反映,药房分户没完工,影响了供暖。 解决:供暖企业表示正在进行检修,问题会尽快解决。 问题四:铁西新区南十路12-1号楼,10号车库暖气不热。 解决:供暖单位下午研究退费还是挂别的网,马上就给反馈。贴心:反馈难题今报曾转交给市供热办332条读者在供暖中遇到的难题,昨天,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表示已经全部给予了答复,其中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供热办还做出书面答复。 1.孟先生问:下岗职工的采暖费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7号令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家庭其他成员所在单位承担;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个人承担;经民政部门批准,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由政府予以补贴。 2.唐先生问:大东区联合路186号卫士家园第二监狱宿舍,采暖费收费标准为21元/平方米,请问这个标准是怎么定的? 答:沈阳市现阶段采暖费价格根据不同的供热方式和供热区域有多种。其中燃煤锅炉供热为每建筑平方米19元;铁西热网供热为每建筑平方米19.8元;沈海、新北热网供热为每建筑平方米20.45元;皇姑热网供热为每建筑平方米21元。 3.廖女士问:黄河南大街6号楼住着一个残疾女孩,靠最低收入生活,但一直也没有低保证,现在让她交采暖费,怎么办理低保证? 答:需要找社区、街道等相关部门来认定。 4.卢先生问:今年3月11日在皇姑区克俭地区买的房子,供暖企业让交2003-2004年的采暖费,这合理吗? 答:对2001年11月以前进行房屋产权、使用权变更的用户,其原房主所欠的采暖费,供热单位要依法向原交费主体追缴。新房主承担完成变更之日起发生的采暖费,供热单位不得以原房主有陈欠采暖费等为由拒绝同新房主补签供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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