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女生刺死同学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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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1:14 法制日报 | ||||||||
北外女生刺死同学被起诉 北外女生刺死女同学案开庭,双方父母均未到庭,尚不知道女儿出事 “我千里迢迢来到北京不是为了沦为阶下囚,我们全家都会竭尽全力赔偿,但如果对方实在不满意的话,我愿意一命抵一命。”昨日上午,在一中院法庭上,23岁的北外女生罗
北外女生走上被告席 昨日上午,罗卡娜被带进法庭时,不断朝旁听席上望去,30多位旁听者大多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她熟悉的只有自己的哥哥和几位好友。 这位坐在被告席上的广西北海姑娘穿着银灰色的羽绒服、牛仔裤,系着绿色围巾,只是曾经染成黄色的头发大部分已被新长出的黑发覆盖,褪了色的发梢显示出很久没有被打理过。 两份供述有矛盾 检察机关指控罗卡娜于今年7 月9日早6时许,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东院南平房13号院内,因琐事与同学李春霞发生争执,然后用尖刀猛刺李十余刀,将李刺死。 罗卡娜用细微的声音讲述了事发的经过,她说当天一早,她正在宿舍院子的水龙头冲洗水果刀时,李春霞过来故意撞了她,随后二人发生争执并扭打起来,李春霞去夺掉在地上的水果刀,罗因担心受到伤害,先捡起刀并向李刺去。 当公诉人询问她刺了几刀时,罗卡娜说,“我感觉四五刀吧。”至于李为什么撞她,罗卡娜说,“不知道,我也莫名其妙,我们之前没有矛盾。” 公诉人随后宣读了罗卡娜在公安机关的供词,其中罗称,当天一早她出门就见李春霞瞪她,随后她返回宿舍拿水果刀想吓唬李一下,在后来的厮打中将李刺伤。 对于这份自己签了名的供词,罗卡娜称“属实”,同时她说,“今天的陈述也都属实。”对于其中的矛盾之处,她没有过多解释。 死者家属索赔51万 罗卡娜的律师表示,从事发的时间、地点及罗卡娜当时身穿睡衣等情况看,她并没有蓄谋加害李春霞,之前所谓的矛盾也是人之常情,没有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双方只是偶然相遇发生争执,罗卡娜也是一时失去理智,没有必要将此案归结为某种积怨和动机。 控辩双方都承认,事发现场没有目击证人,现只有罗卡娜一个人说法。因此,罗的律师认为,她的说法也应作为证言的一部分。而双方之所以扭打起来,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李春霞也应负一部分责任。 律师还拿出一份取自罗卡娜老师、同学的材料,表明罗是一个刻苦、上进的学生,请求法院给其重新做人的机会。 而作为此案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罗的姨妈,早已在被告席上泣不成声。面对对方51万的索赔,她说,罗卡娜的父母目前还不知道女儿出了事,其父亲常年卧病在床,母亲每月只有400元退休金,但他们所有的亲戚都在凑钱,他们服从法院判决,会竭尽所能进行赔偿。 死者李春霞的舅舅称,现在李的父母也不知道女儿已被杀害,51万余元的索赔是他代李的父母索要的。 此案未当庭宣判。 控辩双方 北外女生当庭哭辩“我不自私” 恳求法官给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庭审中,公诉人出具了罗卡娜、李春霞的几名同学证言,罗卡娜的反应很激烈。 公诉人:(宣读证人吴某证言)李春霞在同学中年纪比较大,像个老大姐一样,乐于助人,性格很好。但罗卡娜平日却孤僻内向,独来独往。 经常在宿舍中用衣柜、帘子将床遮起来,朋友不多。我和李春霞、罗卡娜曾经住在一个宿舍,后来不知为何罗卡娜和我们不说话了。 罗卡娜:没有什么谁和谁不说话的。去年9月我搬到小院子里住,因为李春霞也爱学习,我们就住到一起了。我和她说,我还小,有些事不懂你就多告诉我,李春霞答应了,后来吴某也住了进来。大家来自不同的地方,生活习惯肯定不一样,需要磨合,但有什么事可以敞开心扉来谈。 公诉人:罗卡娜作为一名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仅因认为对方故意碰了自己一下,就残忍地向自己的同学刺了17刀,至对方死亡。 这充分反映了她自私、狭隘、极端冲动、不计后果的心态。 罗卡娜:(很激动,声音颤抖)我有话要说,这涉及到我的人品。我平时用衣柜将床挡住,是因为我晚上学习到很晚,怕灯光影响到别的同学,这正说明了我不自私。 (说着,哭了起来) 公诉人:罗卡娜的行为危害后果极其严重,不仅给被害人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也为首都高校带来恶劣的影响。 罗卡娜:我千里迢迢来到北京读书,那么辛苦,就是为了沦为阶下囚吗?我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错误,现在追悔莫及,但我在老师、同学的心目中还是很积极上进的,希望法官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记者李欣悦)新华网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