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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猥亵十岁幼女 一青年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1:4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陵城11月15日电(记者 唐海珍 通讯员潘庆春陶海军)因兽性大发,陵水光坡镇一25岁的未婚青年两次猥亵一年仅10岁的女娃。11月8日,陵水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了公诉。

  据了解,今年9月9日,陵水边防支队光坡边防派出所接到群众林某报警称,9月8日下午5时,在他家后面的树林里,他十岁的女儿阿艳(化名)被同村的刘某强奸。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将自家的槟榔园承包给阿艳家耕种,因槟榔园相邻,两家也经常来往,相互之间很熟悉。9月8日下午5时,刘某去园里干活时,见只有小阿艳一人在家,一时贪色对小女孩进行抚摸猥亵。十岁的小阿艳奋力反抗并逃脱。但刘某并不死心,过了一会后他又来到林某家临时住处后面的树林里,爬到一棵椰子树上摘椰子。为了达到再次猥亵阿艳的目的,刘某故意将摘下的椰子扔到树林的隐蔽处,让小阿艳去捡椰子。趁阿艳半蹲着身子捡椰子之际,刘某突然从树上跳下,从背后再次搂住阿艳进行猥亵。

  案发后第二天,光坡边防派出所干警接到报案,将刘某抓捕归案。

  作者:唐海珍 潘庆春 陶海军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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