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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相继殒命同一家医院 家属向院方索赔2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1:4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记者杜成路明报道 短短一月内,年仅25岁的妈妈罗小青和出生不到两月的女婴徐雅姿先后在同一家医院不治身亡。8月13日和9月10日这两个黑色日子,在达州市大竹县人民医院,究竟发生了什么?

  据死者家属介绍,妈妈病危抢救时,医院没有下达病危通知书;妈妈气绝身亡时,医院没有出具死亡通知书;短短5分钟时间,殡仪馆的拉尸车和工作人员突然出现,强硬地把死
者尸体运到殡仪馆;在没有经死者家属同意签字和医院未出具死亡证明书的情况下,殡仪馆就在当天急着将尸体火化。

  又据死者家属介绍,在女婴出现生命危险时,家人及病友三番五次去找医生,医生却不理不睬,拖了40分钟之久,才来了个“拖鞋医生”,但女婴抢救为时已晚。

  11月2日,本报记者与四川电视台《社会·家庭·女人》栏目记者一道前往大竹县,联手对这起疑云重重的母婴死亡事件展开调查。

  事件篇

  幸福之家转瞬支离破碎

  11月2日下午4点过。达州市大竹县北大街。阳光下一片繁华,但县木材公司宿舍4楼一套简陋出租房内,却是一片悲伤。32岁的徐家祥从衣兜里掏出妻子罗小青生前的照片,抚摸了又抚摸,不可抑制地失声痛哭起来。桌子上,整齐地摆放着五六件小玩具,木桌下有一个空荡荡的摇篮,女儿徐雅姿,在这个世界仅仅生存了58天……

  徐家祥满脸胡子,憔悴不已。妻子女儿走后,这个高大壮实的山城汉子消瘦了20多公斤。

  50岁的黄香莲一说及女儿和外孙女病亡的事,就泪流满面。其丈夫罗冬道坐在屋角一直沉默着,满眼悲戚。老两口是江西省鹰潭市人,来大竹县已经近20年。他们在出租房街对面开了一个仅有七八平方米大的袖珍眼镜店。

  产后一月年轻妈妈猝死

  徐家祥哭诉,今年7月13日,罗小青入住大竹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待产,并于次日上午9时15分顺利产下一女婴。临产前,经过各种检查,产妇一切生命体征都很正常。

  因妻子生产时失血过多,家人一直要求院方输血,而妇产科主治医生不同意,罗小青一度昏迷不醒。经抢救,小青苏醒过来,妇产科医生说她贫血,需及时输血,要求转入内二科治疗。转入内二科后,由主治医生刘志刚治疗,可一周后,病情没得到好转,反而还咳嗽、发烧。7月22日,家人要求院外观察治疗。

  出院前一天拆线时,徐看见妻子伤口愈合不是很好,就要求医生先不要拆,但医生坚持拆了。回家次日(7月23日),妻子伤口裂开大出血,徐家祥又将她送到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生仅用一点棉花塞住伤口就让小青回家。此后,小青在大竹县中医院治好伤口。

  因一直咳嗽,小青又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了几次检查,但检查结果显示一切正常。家人又把她送到县中医院检查,这次检查结果为“肺结核”后期。

  县中医院确诊后,8月12日中午12时左右,小青又住进了大竹县人民医院感染科治疗。8月13日早上近9时,小青感到很累,呼吸很困难,医护人员紧急抢救无效。9时15分,主任医生说,抢救无效,罗小青已经气绝身亡……

  妈妈刚走女婴又命殒医院

  8月15日,徐家祥把妻子骨灰送回梁平老家安葬。8月21日,岳母来电话,说他出生不久的女儿小雅姿有点咳嗽。徐家祥赶回大竹,并于次日早上8时40分把女儿送到大竹县人民医院就诊,确诊为“支气管肺炎”,遵医嘱入院治疗。

  9月10日上午11:30左右,小雅姿在输液过程中突然出现了生命危险,徐家祥赶紧找到儿科主任医生石翠萍,要求她立即来看一下,“可她不来,也不安排其他医生来,却叫我自己去找医生周斌。当我找到周医生时,周也不理不睬”。

  拖了40分钟后,来了穿着一双拖鞋的宋姓医生,但小雅姿已经不行了。中午12时20分左右,小雅姿停止了呼吸。这时,她来到这个世界仅仅58天。在不到一月时间里,母女俩就这样在同一家医院里一前一后离开了人世。

  女婴死亡家属索赔27万元

  9月10日下午,徐家祥找到院方,该院曹副院长表示,需要调查。9月13日上午,死者家属再次来到县人民医院。曹表示,此事不是院方的错,现在尸检也没有用,尸检必须在死后48小时以内进行。他要家属写下索赔要求,下周再来进行解决。记者看到,在医院出具的死亡诊断书上写着:支气管肺炎,呼吸循环衰竭。

  9月16日,徐家祥以“医生漠然、不负责任的态度,拖延或错过了我女儿的抢救时间,导致小孩死亡为由”,起草了一份“对徐雅姿因医疗事故死亡索赔”意见书,向医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近27万元”。

  质疑篇

  妻子死后医院为何42天才出死亡通知书?

  徐家祥提出连串质疑:妻子先前在县人民医院入院、住院和出院时都进行过检查,都没有查出有“肺结核”,该院的检查设备、仪器是怎么了?妻子入院前一晚能吃能走、有说有笑如同常人,即便患有“肺结核”,一个年轻女子,怎么可能在不到20分钟内就突然死亡?妻子病危时,医院为何不下达病危通知书?妻子死后,医院为何一直不出具死亡通知书?

  9月24日,大竹县人民医院出具了有关死亡诊断书面材料,称罗小青因患急性粟粒型肺结核抢救无效死亡。这时,距离罗小青火化(8月13日)已整整42天,如要对死者进行尸检已不可能。

  死者父亲罗冬道回忆:女儿死亡前30分钟,即8月13日早上8时45分左右,他还给女儿端去了馒头和稀饭,当时女儿起床坐在凳子上吃,一边吃一边还和老爸商量医疗费的事。

  家属阻拦

  殡仪馆为何要强行火化?

  徐家祥回忆,8月13日上午9时20分左右,当他听到妻子“已经死了”这句话后,从病房外进来了两个大竹县殡葬改革执法大队(与大竹县殡葬改革管理所、大竹县殡仪馆是一个单位,三块牌子)的工作人员。“当时我就感到迷惑,妻子即使死了,也不过5分钟时间,为什么殡仪馆的人会来得这么快?医生是不是在医疗方面出现了什么错误?不然他们怎么会不给我们死亡通知书等书面材料,就先把人抬去火化呢?他们是否想掩盖一些证据呢?”

  死者母亲黄香莲回忆,9时半左右,女儿被殡葬改革执法大队的人抬到了拉尸车上。“我扑上车一摸她身体还是热乎乎的,这时,女婿叫来一辆长安面包车,说要拉回梁平县去抢救,可被殡仪馆的五六个工作人员拦下,女婿冲过去要背着女儿走,对方也不准……”

  双方僵持到下午1点过,殡仪馆强行把罗小青拉到了大竹县殡葬改革管理所。徐家祥追到殡葬改革管理所,央求不要急着火化,但被对方拒绝。

  当天下午,殡仪馆在医院未出具死亡证明书和死者家属没有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罗小青的尸体匆匆火化了。8月14日下午3点,徐家祥在殡仪馆取骨灰时缴了300元火化费,殡仪馆有关人员这才出具一份“委托办理火化登记表”,作为收费凭证。

  调查篇

  县医院:只见书面答复当事医生不接受采访

  11月3日下午3时50分,本报记者来到大竹县人民医院采访。该院廖朝奎院长、曹副院长都在外地开会,院党委书记魏家仲称对此不知情,安排医教科主任杨世权接受我们的采访。

  杨世权给记者出示了两份对死者家属质疑的书面答复。在第一份答复中写着:1.关于病危通知书。经调查,罗小青于2004年8月13日8:35病情加重时,我院感染科出具了病危通知书,但死者家属拒绝在其存根上签字;2.关于死亡通知书。经调查,罗小青于2004年8月13日9:16抢救无效死亡后,我院感染科出具了死亡通知书,并征求其家属对死因(因患急性粟粒型肺结核)是否同意及是否要求尸检,但死者家属拒绝表明意见并拒绝签字。3.遗体转运火葬场问题。罗小青死亡后,医院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通知了火葬场接运遗体,火葬场派车将遗体转运到了火葬场,火葬场人员和亲属当时进行了交涉。

  在第二份答复中这样写着:徐雅姿于2004年9月10日下午1:35在我院儿科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接到死者家属投诉后及时认真地组织了调查、讨论和分析,认为我院对其诊疗措施正确,无失误,徐雅姿的死亡是其病情本身所致,医院对此不承担责任。

  本报记者提出采访当事医生,医教科另一位负责人经过一番联系,称有的医生没有上班,其他医生都表示不愿接受采访。

  当日下午5时过,本报记者再次来到医院党委书记魏家仲的办公室,提出采访当事医生。魏家仲表示,医生们都很忙,且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

  县卫生局:

  双方分歧很大没能协商解决

  11月3日下午,大竹县卫生局业务股长张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卫生局进行过调解,但双方分歧很大,最终没能达成协商解决意见。谈及死者家属反映的部分医生漠然、不负责任等涉及医风医德的行为,张股长称他们并没对这些问题展开调查。

  病友家属:女婴患病医生迟迟未到

  11月4日,本报记者在大竹县乌木镇找到一位名叫冉红梅的女士。冉女士的小女儿赵丹晨当时与徐雅姿同一个病房。冉证实,因小雅姿一直很不舒服,9月10日上午11:30,家属找医生,但医生迟迟未到。直到中午12时过,一位胖乎乎的医生才来病房,并通知护士对病人进行抢救。

  殡葬管理所:

  承认无相关手续

  11月4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大竹县殡葬改革管理所采访。该所副所长刘阳明说,当天硬要把死者尸体拉到殡仪馆火化,主要是阻止死者家属把尸体运回梁平老家土葬。他承认当天院方的确没有出具死亡证明书,也没有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4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当天徐家祥找来的长安面包车车主,这位谢姓男子证实了当时殡仪馆工作人员强行运走尸体的事实。

  专家篇

  医学专家:患该病不可能猝死

  四川大学华西附四院内四科主任朱启上认为,罗小青死后没有进行尸检,医院给出的死因是单方面的。按病理常识来讲,即使死者患有急性粟粒型肺结核,虽然产后也曾大出血,但入院前能说话、吃饭和走路,不可能突然猝死。再者,这种病并不是烈性传染病,死后24小时以内必须火化的说法明显站不住脚。徐雅姿死后超过48小时进行尸检无效,朱主任称,院方应该提醒家属是否进行尸检,以此保留有关证据。

  民政部门:殡仪馆严重违规

  四川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杨伟说,按照《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医院在殡仪馆转运尸体之前,应该给殡仪馆和死者家属出具死亡证明书,殡仪馆在接到死亡证明书和死者家属签字同意火化之后,才能火化。大竹县殡葬改革管理所在两种手续都未完成的情况下,擅自火化尸体,明显存在严重违规之处,将受到严肃处理。

  律师:医院涉嫌失职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的王劲夫律师认为,罗小青之前在大竹县人民医院进行过多次检查,都未能检查出基本病情,医院涉嫌失职;对徐雅姿未及时采取抢救措施,致使拖延救治,医院也存在严重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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