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民工工钱按月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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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1:53 汉网 | ||||||||
记者昨日从省清欠办获悉,明年起,我省将实行农民工工资逐月支付制度,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 据介绍,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已偿还97.7%,其中2003年度全省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基本还清。武汉市共拖欠农民工工资4126万元,已偿还4106.45万元。
截至目前,还未发现今年有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 目前,省清欠办正在督促拖欠企业兑现农民工工资,确保明年2月14日前解决去年以前拖欠的工资。目前在建工程不得有新的拖欠。 据介绍,省政府已将《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湖北省工资支付规定》已完成了立法调研,农民工工资在内的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将被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省清欠办还表示,劳动保障部门已出台文件,要求建筑企业建立工资基金专户制度。一旦发生拖欠、克扣工资情况,由劳动部门直接从建筑企业的工资保障金中垫付。(记者高小明实习生陈曼冰)(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