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市民可申请旁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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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3:07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公民可旁听即将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中11月24日下午的全体会议。 本次会议安排旁听的议题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本市实施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报告;审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
此次旁听名额15名。要求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市或者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中国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旁听申请。 要求旁听的公民,可于11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持本人身份证(户籍不在本市的,请同时携带居住证)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培训中心(华山路1226号)办理报名手续,或通过上海人大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spc鄄sc.sh.cn)提出旁听申请。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并书面通知本人。 又讯昨天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于本月22日-25日举行。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审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修改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档案条例〉的决定》、市政府关于本市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召开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市政府关于2004年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暨本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作者:记者程贤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