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驻创业中心优惠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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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5:13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王鑫)13日,辽宁阳光集团科技创业中心正式成立。据悉,它隶属于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街道办事处,进驻创业中心的企业可享受铁东区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 据介绍,在铁东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并具有一定税源的科技企业,或者规模较大的销售公司、经济实体,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进驻该创业中心。要求进驻的企业产权明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科技型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销售公司销售额
进驻创业中心的企业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企业在依法纳税后,经认定可优先获得科技三项费用支持;企业当年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按现行税率减缴企业所得税,并享受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等。同时,科技创业中心将为进驻创业中心的企业提供工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一条龙”服务;宽带网、通讯等商务服务;财务金融、审计、评估、法律咨询、公证等业务培训与人才培训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