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法院推出“试验离婚”制度6对夫妻已和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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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8:30 新华网 | ||||||||
新华网石家庄11月16日电(米录、王文化)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人民法院城镇法庭今年9月份起推出“试验离婚”制度,至今有7起离婚案件实行了“试验离婚”,其中6对夫妻已和好。 据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阳原县人民法院城镇法庭推出“试验离婚”制度,是为了让夫妻双方更冷静地对待离婚,防止感情用事草率离婚。今年前8个月,这一法
“试验离婚”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官公信力的影响下,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暂时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状态,目的是让夫妻双方体验离婚后生活,让当事人从理性的高度认识婚姻生活,再决定是否离婚。具体过程是法庭在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经过详细了解当事人情况,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但调解无效,经双方同意后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一种承诺,在一段时间内,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处于“试验离婚”状态。“试验离婚”的推行受到多数当事人的赞同,他们认为这样做可调整夫妻心态,让双方冷静下来考虑离婚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