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17岁少年非法拘禁在校女生 两次当众将其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20:24 胶东在线

  17岁的商某非法拘禁一名在校女生后,竟两次在公开场合强奸这名女生。近日,西城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判处商某有期徒刑4年。

  据法院查明,2003年12月19日15时许,商某窜至西城区北京铁路运输学校内,强行将小艳(化名)带至校外,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其扎伤。随后,商某采用暴力殴打及语言威胁的手段强行将小艳带至石家庄市“浴府”浴池内,限制其人身自由。当天及次日晚,商某在浴
池内强行与小艳发生性关系。12月21日10时许,小艳趁商某不备逃脱报案。责任编辑:王炜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逝世
驻伊美军围攻费卢杰
胡锦涛出席APEC峰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世界杯预赛国足VS香港
歌手江涛涉嫌携带毒品
车市“小鬼”当家?
今冬采暖季节实用攻略
新北京规划为宜居城市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