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军事通讯塔致通信中断8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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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23:16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日前,石景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何某驾车将一座军用通讯塔撞倒,造成军事通信中断8个多小时。近日,石景山法院以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4月18日,何某驾驶一辆面包车行至石景山区衙门口南街时,由于精神不集中,将我军某部队的一座短波通讯塔撞倒,造成军事通信中断502分钟。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达6万
两天后,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何某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但因其自愿认罪,同时已赔偿部队经济损失2.5万元,故此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作者:胡浩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