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女遇车祸慈母捐骨相救反致残 司机失踪雇主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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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7:4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实习生钟晓娟杨芬通讯员阿龙)11岁的蔚蔚(化名)车祸受伤后,其母捐骨救女,不料却落下伤残。最后,母女俩将肇事司机及雇主一并告上了法庭。昨日,汉阳区法院一审判决:母女俩共计获赔8.8万余元。 去年5月1日上午,汉阳知音东村一家银行门前,蔚蔚过马路时,一辆逆向行驶的小客车突然将其撞倒,车轮碾过了她的左下肢。交管部门事后认定,司机李某负该事故主责,蔚
事后,蔚蔚被医生诊断为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在医院一躺便是188天。为使爱女能尽快站起来,其母王某决定取骨救女。但王某的右髂骨被取出移植到蔚蔚的伤腿上后,自己却落下了10级伤残,蔚蔚的后期治疗费尚需7万余元。 今年9月,王某与蔚蔚将肇事司机李某及雇主刘某一并诉至法庭,母女俩共计索赔13万余元。由于李某下落不明,法院缺席审理后认为:蔚蔚伤后因治疗需从其母身上取骨,所以其母的损害与该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因刘某拿不出证据证实王致残系医疗事故,法院遂判决李某赔钱,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若找不到李某,刘某作为“下家”则应赔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