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欠贷引发争论 法律“缺位“诚信何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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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8:46 胶东在线 | ||||||||
几天前,北京银行业将6577名失信或有潜在风险的市民纳入“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管理,由此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议论。 欠贷不应该一概而论北京16家中资银行于去年10月份联手建立了“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对借款人不良信用记录内部共享。目前该系统共收集2876名个人住房贷款人、3701名汽车消费贷款人的记录,这些记录包括贷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金额、所购车型或房
法律“缺位”诚信何在此次,人们议论纷纷,引起质疑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法律的“缺位”。目前,我国法律对于信用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披露等都没有具体的规定。西方一些国家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时,同时颁布了《信息自由法》、《隐私法》、《公平信用报告法》、《信用修复机构法》等十多部相关法律。没有明确的法规,受伤害的将是借贷双方。10月份,建行曾以“债权转让即催收公告”的形式,花费百万资金在报纸上公布了欠款人的姓名、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等信息,用了22个版面,登载5300个欠债人的名字,其中八成以上的欠债集中在个人房贷、车贷和信用卡方面,欠债总额在100亿以上。建行负责人强调,刊登公告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为债权转让进行公告,并没有注明相关的法律。另据工、农、中、建、交等银行反映,不良房贷、车贷的一个明显特点是多为年轻人,平均年龄35岁左右,存在的严重问题是目前有些人抱着购房投机炒作的心理,不顾个人实际能力盲目贷款购房,导致后期还贷无力。这个年龄层正是事业逐渐走向发达的阶段,这些人都是学识较高,多少懂些法律,加上相应的社会经历,很容易钻法律上的漏洞,便加以利用。另一方面,他们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最负重的阶段,生活压力也最大。武汉市日前公布的600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98.5%的被访者认为完善诚信体系,加快诚信建设十分重要,96.2%的被访者认为构建诚信体系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但是诚信体系的建设不是银行公布一次“黑名单”就可以万事大吉的。武汉市有81.5%的被访者认为在相关法律中,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建立专门的诚信法律体系,使诚实信用者受益,失信者受损,违法者受惩的机制在法律法规上得到确认和保障。(记者丁国元)责任编辑:陈泉林来源:工人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