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手劲弄断好友手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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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9:42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郑燕)在同一个菜场卖菜的两名好朋友,开玩笑比手劲,结果用力太猛导致一人手指骨折错位,最后两人对簿公堂。近日,下“重手”的一方被鄞州法院判赔5900余元。 33岁的唐某与45岁的汤某均为鄞州莫枝菜场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平日里关系也不错。今年8月29日上午,汤某来到唐某的摊位同唐某掰手腕,年龄较大的汤某哪里是唐某的对
为此,唐某将汤某诉至法院,要求汤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合计1.3万余元。 法院认为,汤某依法应当赔偿唐某损失,但唐某所受的损害是在两人互相玩闹的过程中意外发生的,唐某虽是受害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明显的过错。故唐某应当承担40%的责任,汤某应赔偿唐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合计5900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