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老板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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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9:52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 今报讯 9年前的南塔鞋城雇凶杀人案曾轰动一时。昨天,东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德田有期徒刑15年。 1995年9月16日下午2点钟,刘亚夫在公司午睡时被两人砍伤,左腿只有一块肉连着,大动脉和坐骨神经完全断裂。当时门口还站着一名手持猎枪的男子。
2002年底,行凶者刘健等4人被警方抓获。刘健称此案是受李德田指使,原因是刘亚夫抢了李德田的生意。 与此同时,李德田已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2004年2月29日,李德田在北京落网。 2004年8月3日李德田在东陵区人民法院接受了公开审理。被害人的姐姐提出10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 昨天,东陵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虽然李德田否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但李德田雇凶伤人的行为证据充分,可以相互认证,法院予以采信,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因此依法判决李德田有期徒刑15年,同时附带民事赔偿7万元,对于刘健等人的54万民事赔偿,李得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鞋城李老板雇凶杀人?》接续报道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