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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两年土地限期复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10:41 燕赵晚报

  本报讯(李征杨立业)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出闲置建设用地15631.4777亩,已利用2800多亩。对于清理出的闲置土地,市国土资源局将采取措施,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并要求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国有土地,如近期仍不能开工建设,将责令其限期复耕。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不让一分建设用地闲置浪费,我市于今年6月24日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及开发利用工作的通知》,加大力度清理开发利用闲置土地。此外
,我市还对已建的10个开发区(园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撤销、取缔了其中6个开发区(园区),并取消了开发区土地管理直通车制度。

  据介绍,在充分摸清闲置建设用地底数的基础上,各县(市)都积极开展了闲置建设用地的开发和利用工作,能盘活摆放新项目的摆放新项目,能调整使用的调整使用,不能使用的由政府收回储备。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全市已利用闲置土地104宗、2851.79亩,用于新建项目建设或调整使用。到年底前后,我市计划再利用207宗闲置建设用地,用于摆放省、市重点项目。

  据了解,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于清理出的闲置土地,将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项目资金不落实、近期难以开发建设的已批土地,视情况调整使用。对闲置两年以下(含两年),但开发建设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开工条件,并且所建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允许继续使用土地,但必须明确开发建设期限,并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或处以相应罚款;对闲置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国有土地,依法收回使用权,属集体建设用地,经市、县政府批准后,由村集体收回或市、县政府依法征为国有,另行安排利用,原址不宜再建设使用的,经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定进行置换,原址复耕。由于基础设施原因而不具备建设条件,造成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经市政府批准可以进行土地置换。近期不能开工建设的闲置土地,要把复耕责任逐块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限期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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