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 重庆两民警帮死刑犯“顶包”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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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11: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17日电据中广网消息,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民警周建模、王一勇因在“顶包”事件中起了帮助作用,日前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和5年。 ——“顶包”犯下伪证罪
2001年,重庆长寿区公安局决定对当地居民余洋致人死亡一案立案侦查,指派民警王一勇承办此案,另一民警周建模协办。 侦查结束后,余被移送起诉。法院审理过程中,余突然翻供,不承认杀人事实。一个名叫陈渝的人,也在这时主动到警方投案,称是他杀的人,而非余所为。有2名证人也向警方证实杀人者是陈,而非余。 案情突变,检察机关只得撤诉,重新审查此案。审查中,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发现陈渝是在为余洋“顶包”,遂以伪证罪对陈渝和2名证人提起公诉,并被法院确认。 检察院再次对余洋故意杀人一案提起公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处余洋死刑。 ——临刑揭穿“顶包”内幕 被执行枪决前一刻,余洋突然向司法机关检举“顶包”事件隐藏的秘密:有民警徇私枉法,协助他人“顶包”。 经过侦查,检查机关确认了余洋检举的事实。今年9月8号,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正式对周建模、王一勇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周、王两人在办案期间,明知有人“顶包”,却多次利用提讯余洋之机,采用传递纸条、电话联系的方法,方便余洋翻供、串供,使陈渝成功“顶包”。同时,周、王多次接受余洋家属吃请、6000元红包答谢,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 ——协助“顶包”被判刑 重庆市一中院11月16号开庭审理此案。周建模是原重庆长寿区公安局老民警,今年57岁。他承认自己曾经数次为余洋传递纸条,并拿手机让余洋与家人通话,随后还分几次收取了余洋母亲的感谢费。但周建模拒不承认知道余洋串供、翻供,以及找人“顶包”的事实。 庭审结束,合议庭评议后宣布:周建模、王一勇犯徇私枉法罪成立,情节严重,周建模被判刑5年半,王一勇被判刑5年。(陈代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