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婚约男友通过法院欲索彩礼 女方反诉男友强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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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12:57 新华网 | ||||||||
松原市前郭县新庙镇的孙某经人介绍,与前郭县达里巴乡的王某于2002年7月末订婚,并给王某4000元彩礼钱。2003年正月,孙某与王某发生口角后解除婚约。孙某通过法院向王某索要彩礼,而王某反诉孙某强奸。前郭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28日开庭审理,孙某的母亲因担心儿子,突发脑溢血,现正在前郭县医院住院。 11月14日下午,记者来到前郭县医院。据孙某的家人讲,2002年年初,孙某经人介
2004年4月份,孙某决定向王某要回4000元彩礼钱,但王某以钱已花光为由,拒绝返还。孙某遂向前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判处王某返还孙某彩礼4000元。在审理过程中,王某一直没有出庭,所有的程序都是由其委托的代理人代办。 据孙某的家人讲,判决下达后,王某向前郭县法院提起诉讼,称2003年正月初三晚上,孙某对她实施强奸。前郭县法院以该情节不是在办案中发现的为由,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王某也一直没有返还4000元彩礼钱。 王某随后向前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孙某自2004年7月中旬起,一直被前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至今。10月28日,孙家接到前郭县人民法院将要开庭审理此案的通知,孙某的母亲为了儿子的事着急,得了突发性脑溢血住进了前郭县医院,至今,老人仍神志不清,现在只能进一些流食。孙某的家人讲,现在就怕老人再出什么意外。前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孙德玉大队长介绍说,孙某从7月份被拘留至今是不可能的。因为刑事拘留期限是3天,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日。孙大队长说,这起案子是长山中队办的。负责此案的长山中队张队长说,报案人王某称,2003年正月初三晚上,她到孙某家吃饭。她和孙某独处时,孙某趁机强奸了她,孙某的母亲看到此事后并没有制止。她半夜哭着跑回了家,到家后就昏了过去。她的家人吓得连忙找村里的医生,才将她抢救过来。王某家人认为此事张扬出去不好,就想息事宁人,但要和孙某解除婚约。没想到后来孙某索要彩礼钱,并将她告到法院,她才以强奸罪将孙某告上法庭。张队长说,2004年7月19日,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孙某进行了刑事拘留。第二天,孙某的母亲来到公安局称,她儿子确实强奸了王某。7月29日,孙某被批捕。 记者来到前郭县人民法院采访了负责此案的范庭长。据他讲,这个案子属于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但本周内将会出审判结果。(实习记者赵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