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枪支走火伤害亲外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13:19 新华网 | ||||||||
11月3日,对于来潮州市务工的贵州人佘某奇来说是黑暗的一天,他的一对儿女(女儿6岁,儿子才3岁)在这一天都被走火的枪支击中了,经送医院抢救后,虽没有生命危险,但很可能会落下残疾。造成这场悲剧的不是别人,正是佘的妻弟、两个无辜小孩的亲舅父黄某阳。 原来在10月27日,黄某阳(别名小强,21岁,贵州省罗甸县懂王乡人)跟随老乡来到
目前,黄某阳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继续审理中。(湘公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