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调换未果 消费者商场门口烧裤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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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2:2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秦皇岛电(记者李惠敏)昨日下午,一男子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某商场门口,将一条裤子烧掉,原因是商场不给他调换裤子。 烧裤子的王某告诉记者,11月15日,他在该商场花150元钱买了一条打折的黑色裤子。昨日早上,王某将裤子放到沙发上,打算穿上出门,这时,他突然发现裤子上沾满了沙发上的毛。他觉得这条裤子太容易沾毛,想到商场调换。
昨日下午4时左右,王某拿着裤子来到该商场要求调换。当售货员得知王某的信誉卡等购物凭证不见了,并且裤角已经扦边,就拒绝了王的要求。随后,王找到该商场客服部投诉,客服部人员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了他。王某很气愤,他走到商场门口,拿出那条裤子,用打火机一下子就点着了,顿时引来很多人围观。 该商场客服部闫经理对记者说,王某如果对商场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不满,可以与商场进一步协商或找到消协解决问题,王某的这种做法对商场形象造成了影响。但商场最后还是送给王某一条裤子作为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