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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盗汽车电瓶被判刑并处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2:31 大连晚报

  本报讯2004年5、6月间,在大连市金州区连续发生汽车电瓶被盗事件,引起了汽车运输公司及个体车主们的恐慌。金州区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终于在8月22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日前,金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2004年5月11日23时许,王某伙同孙某(在逃)窜至金州区某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公司院
内,盗走汽车电瓶6块,赃物价值人民币1696元,销赃获款挥霍。

  2004年6月下旬某日凌晨,王某携钳子窜至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兴民村附近,盗走停放在某饭店附近的解放牌大货车电瓶2块,赃物价值人民币576元,销赃获款挥霍。2004年6月某日24时许,王某窜至金州区某学院附近,盗走“东风”牌大货车电瓶2块,赃物价值人民币578元。销赃获款挥霍。

  作者:通讯员 侯德伟 忠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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