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庭向妈要学费 被高额学费困扰的王某昨拿到“月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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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5:10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考上某体育学院的16岁男孩王某最近为高额学费发了愁,无奈之下他将母亲张某告上法庭。市北法院昨一审判决张某每月负担儿子抚养费350元,直至儿子王某自立为止。 王某诉称,他的父母去年经法院调解离婚,自己由父亲抚养,母亲张某不负担抚养费。今年9月,王某初中毕业考入了体育学院,每年需要1万多元的学费和生活费,而王某的父亲每年的收入仅有1.2万元,无奈之下,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母亲支付抚养费。王某的母亲辩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现王某因上学费用增高,要求母亲负担抚养费的请求,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记者宋振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