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转让、回收利用医疗废物 省会集中“处置”医疗垃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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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6:0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映惠婷)11月18日,刚刚投入运行的郑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胃口”大开,省会的医疗垃圾全部成了它的“盘中美味”。 省会医疗机构每天产生医疗废物22.09吨,而这个处置中心的设计处理能力为每天24吨,完全可以满足需要。郑州市环保局局长程有良表示,在今年年底之前,郑州市区及县(市)城区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理率将达到100%;明年2月,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将达到98
医疗废物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它污染环境、传播疾病,直接威胁人类健康。目前,省会的大部分医疗废物仍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简单储存或直接排放状态。尽管省会40多家大型医疗机构建设了医疗垃圾焚烧炉,但它们大都建在人口稠密的区域,燃烧产生的烟尘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活。 据介绍,今后,省会的医疗废物将全部交由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单位进行无公害集中处置,郑州市将不再批准医院新建、改建、扩建自备的医疗废物焚烧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买卖、转让、回收利用医疗废物。②9处置医疗垃圾确定收费标准住院病人每床位每日加收2元医院门诊每人次加收0.1元 本报讯 (记者王 映)经郑州市物价局批准,省会医疗垃圾集中处置的收费标准近日确定。 医院将按照实际住院病人数,每床位每日加收医疗废物处置费2元,门诊每人次加收医疗废物处置费0.1元。 无固定床位的门诊部和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医务室,医疗废物处置费每公斤1.6元;实行包月收费的,门诊部每月200元,卫生所、医务室每月100元。 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处置费每公斤1.6元;实行包月收费的,每月50元。对残疾人开办的诊所和服务站将给予减免。②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