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该如何处置作弊大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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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6:3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大学生作弊被取消学位,并因此状告母校,这样的官司屡见不鲜,并多以学校胜诉告终。但本报昨天报道的南京某高校学生王强(化名)却成了本省首位因作弊丢学位却告赢母校的大学生。昨天,众多读者看了本报报道后,致电本报表达了对学校处置大学生作弊的看法。 只有严惩才能遏制作弊现象
谈到学生作弊,南京四中的洪老师义愤填膺地说:“我最恨学生作弊,这对刻苦用功的学生来说太不公平。我的态度是,对抓作弊决不手软。对作弊的学生,决不手下留情。”洪老师认为,就像国家制定刑法严惩犯罪活动一样,学校也应按照校规严惩学生的违规行为。洪老师说,“只有严惩,作弊现象才能得到根本遏制。” 与洪老师意见相同,昨天,南京审计学院的一位刘同学也认为对作弊行为该严惩。他说,作弊的学生都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一定会被抓住。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学校对作弊的惩治不够严格,有作弊想法的学生会觉得即使被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么作弊现象会一发不可收。 对作弊学生不应单纯惩治 昨天,一位苏州大学的郭同学打电话到本报表示,他也有着与王强相似的经历。郭同学说,他在大一的一次英语考试中作弊受到记过处分,之后,他在老师的教育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毕业时,他英语通过了国家公共四级考试,各项专业课也都合格,但还是因大一的那次作弊,被取消了学士学位。 郭同学认为,学校不同于司法机关,其职能是教书育人。在学生犯了错误后,学校做的应该是教育,给学生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应是单纯的惩治。 “我觉得学校教育学生,和家长教育孩子是一样的,应该宽容,而不应揪着学生的把柄不放。”在机关工作的陈女士有个5岁的儿子,她说,有一次儿子撒谎,她当时很生气,想揍儿子一顿以示惩戒。但后来还是采取了宽容的教育方式,和颜悦色地跟儿子讲了道理,结果效果很好。陈女士认为,对于学生这一正在成长为“社会人”的群体,宽容要比惩戒重要得多,学校用取消学生学位这一可能影响到学生一生的做法并不合适。 建议对作弊学生罚款 李亮是南京工业大学四年级的经济学学生。他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一个行为都要注重成本和收益的比例。作为校方,他们作出取消学生学位的决定,付出的成本是可能影响学生以后的生活,但事实上,获得的收益,即取得的效果却并不好,各学校作弊现象仍是屡禁不止。 李亮提议对作弊学生采取罚款1000元的措施。“经济决定一切啊。”他说,他跟同学做过调查,1000元对大学生来说,不是小数目。一旦作弊就会被罚款,会让很多有作弊之心的学生望而却步的。他认为,“罚款的方式比取消学位温和得多,但遏制作弊的效果却应该强过取消学位的做法。”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