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卷损坏或遗失 冲洗店最高赔原值10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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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6:5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从12月1日起,消费者到照相馆冲洗、印放照片,如遇胶卷损坏或遗失,最多可获得原值5-10倍的赔偿金。 根据行业惯例,冲洗店冲坏消费者一个胶卷时,大多象征性地赔偿一个新胶卷。市消委称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昨日,市摄影行业协会、市消委联合出台《市摄影行业服务质量和消费争议解决办法》,打破了这条实行多年的业内规矩。
市消委投诉部负责人昨日介绍,由于数码影像处理加工业务前些年刚起步,我市这方面的纠纷开始递增,而质量责任认定比较困难。因此,新出台的《办法》规定,经营者如造成影像文件灭失的,全额退还加工费,仍按原值一倍金额赔偿。 据悉,该《办法》是我市继洗染行业协会后,由行业协会主动推出的第二个行业规范。 (记者 陈 林)新闻链接 胶卷冲洗可保值 本报讯 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市摄影行业协会昨日新推胶卷保值服务。 对于拍摄内容重要且难以补拍的胶卷,消费者可采取保值特别服务。保值金额由消费者自己确定,并跟经营者签订保值合约。如果在保值服务期间发生胶卷损坏或遗失等事故,经营者应按约定的保值额全额赔偿。保值服务收费为保值金额的5%。 市消委称,提供保值服务为消费者自愿行为,经营者不得强行要求保值。据悉,加入市摄影行业协会的市内各洗印店均有此项保值业务,但数码影像的处理加工不在保值受理范围内。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