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通告:禁以农业园区为名开发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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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7:49 重庆商报 | ||||||||
据新京报报道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建设部16日发布通知,将从土地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土地流转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 该通知对城中村、开发区、土地流转等比较敏感的问题做出了政策界定。在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同时,建设部提倡各地加强对存量土地利用的规划。新的建设项目凡能利用存量土地的,将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建设部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城中村”改造
禁止房地产企业以“现代农业园区”或“设施农业”为名,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