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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交通局长栽进监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8:05 扬子晚报

  本报讯最近,淮安市洪泽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该县原交通局局长马如东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马如东今年51岁,高中文化,1997年初至2002年3月曾任洪泽县老子山镇镇长、镇党委书记。此间,马如东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曾有群众举报过马如东有不廉洁行为,他也曾向纪检部门退过赃款。马如东后调洪泽县交通局任局长、局党委副书记,仍不断收受贿赂。检察机关查明,马如东受贿的财物价值共计四万多元。今年9月,在掌握其受贿确凿证据后,洪泽县检察院将马如东批准逮捕。(杨青 礼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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