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老板”赔37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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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8:2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17日讯(通讯员 汲传法) 顾客预定600元的饭菜,饭店老板为多挣钱,竟做了970元的饭菜。经工商人员调解,违约的老板免收超出的费用。 今天中午,19名外地游客来到崂山区某饭店就餐。游客问花600元能不能吃好,为留住“财神”,老板忙说没问题。游客交了600元后开始点菜,菜价超过600元时,老板为多挣钱也不提醒。饭后一结账,两桌饭菜共计970元。游客投诉到石老人工商所,工商人员赶到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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