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问答之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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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9:45 沈阳今报 | ||||||||
1问:今年政府对采暖补贴对象有没有调整? 答:补贴对象基本没有调整,仍然是以下几类人员:一是具有市内常住户口的低保户或救助户;二是破产企业的离退休职工;三是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业职工;四是2003年底以前企业转制、并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自主择业及困难企业中的军转干部。
2问:离休干部、解放前老战士、抗美援朝老兵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能享受采暖补贴政策吗? 答:沈阳市《2004-2005年度采暖期供暖保障金补贴办法》规定,破产和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业中的离休干部、解放前老战士、抗美援朝老兵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才能享受采暖补贴政策。 3问:双职工失业的家庭是否享受采暖补贴政策? 答:目前,沈阳市对符合低保户、救助户、破产企业以及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具备交纳采暖费能力的困难企业职工等条件的采暖用户,制定了采暖补贴政策。双职工失业家庭如果家庭困难且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在申请领取《低保证》后,可按政策给予采暖补贴。记者刘洋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