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引导热情帮助 63名民工用法讨回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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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0:32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孙英明范吉英)63名来自河南、湖南等地的民工在老板欠薪后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11月10日,行唐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为63名民工讨回了血汗钱。 9月16日,行唐县法院接到群众举报,该县侯阳关村砖窑窑主孙某不按合同发放工资,在此打工的63名民工因拿不到工资而无法返乡,一时间民工情绪激动,纷纷找砖窑老板讨说法。法院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对民工进行了法律知识宣传,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行唐县法院立案庭依据有关法律程序,免收民工的诉讼费,并授权该县南桥人民法庭对砖窑的财产进行了查封。而后,南桥法庭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窑主孙某最后与民工达成协议:9月18日以前,将拖欠的32399元全部付清。 9月18日,被告孙某迟迟没有露面。为了使63名民工的希望不致落空,行唐法院的法警们一方面劝解民工先行返乡,另一方面法院通过各种渠道查找孙某的下落。11月10日,法院根据群众举报将孙某抓获,孙某不得不将3万余元欠款全部交到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