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为何推倒心爱的健身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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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0:43 石家庄日报 | ||||||||
“好事如何办好”值得有关人员考虑 本报讯(记者胡雁冰实习生王广森)吴兴花园多数居民为新安装的健身器材高兴了不到一天,当晚这些健身器材就被小区内十几名居民推倒了。据了解,这些居民是担心健身器材的使用会干扰他们休息,才在15日晚做了此举。
昨日记者来到吴兴花园,在小区3、4号楼之间的一片绿地上,11件健身器材有的倾斜,有的断折,还有的倒在地上。十几个人正在现场维修,准备把器材重新安装好。记者看到健身器材与楼房平行,排列比较稀疏,与楼房之间距离约有10米左右。 现场维修的人告诉记者,他们大多是小区内的居民,是义务来帮忙的,小区内的健身设施满足了人们的需要,他们支持安装。 小区物业的吴经理说,这些都是区文体局捐赠的体彩全民健身工程健身器材,居委会委托他们进行安装。小区内没有广场,考虑到可能会有部分业主抵触,他们在11月12日发放了226份调查问卷(小区有300户居民),大多数居民都赞成安装在3、4号楼之间的绿地那儿。依照这些业主的意愿,物业就在11月15日安装了这批健身器材。健身器材与楼房平行,距最近的3号楼有12米。 吴经理说,因担心这些器材会影响休息,3号楼的部分居民一直反对安装,15日晚上十几名居民更是做出了此举。目前,他们已经向胜北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考虑到事出有因,只是决定先对有关人员进行说服。他表示,安装健身器材缺乏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其实也对类似的事很为难,小区内大多数业主都需要它,但的确可能会影响一些业主的生活。 记者在社区内进行了随机采访,不少业主对这些免费的健身器材都比较欢迎。但几个在3号楼居住的业主则对此忧心忡忡:“我们也喜欢这些健身器,谁不知道这对人有益处?就怕把人都引来,我们这儿岂不成了乱轰轰的‘闹市’!” 河北九歌律师事务所张玉柱律师认为,蓄意损坏公共设施是违法行为,“强推”的做法是不理智的。但从另一方面来说,每一个居民的合法权益都应受法律保护,即使物业进行了民意调查,也不能随意牺牲少数居民的利益,受影响的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另行选址。 据记者了解,小区居民嫌健身器材安装得离楼近而有意见的不在少数,其实,大家并不是不喜欢这些健身器材,的确是因为大家的踊跃使用影响了部分居民(可能是少数)的休息。看来,如何把这样的好事办好,真是值得那些主观上为人办好事的人多一点思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