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房屋纠纷难倒房管局(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0:54 汉网 | ||||||||||
汉阳区洲头二村102号,一间50余平方米的平房是此事件中的争议焦点。解放初期,该房属于徐菊梅的父亲所有,后因历史原因被国家收回。70年代初,根据国家政策,安军一家被安置进来,一住就是30余年。 两个月前,徐菊梅及家人突然称房子是她家的,让安军一家搬走或买下房子,协商未果。前日,徐菊梅带人将屋顶的部分瓦片揭除,并将天花板戳穿。安军一家只能在岳母家借宿。 “我们在这住了几十年,有住房证,就算要搬也应由相关部门通知,怎么能他们说了算?”安军的妻子黄女士说。 洲头社区居委会唐主任证实了事情的经过。“揭瓦、打洞的确不应该,但我们也没办法。”他说,徐有房产证,她怎么处理我们无权干涉,只能从中协调。 汉阳区房产管理局一刘姓领导称,政府还房时为避免发生纠纷,房主领证前必须签署一份承诺书,大致内容为“不得驱赶原承租户,不得随意涨房租”。虽然徐签了字,但她却没有执行。 既然房屋已归还给了房主,那么就是房主的私有财产,房管局无权干涉,承诺书成了一纸空文。该领导说,此事他们已多次协调,但双方家庭都有困难,他们都有正当的手续,没有过错,但矛盾却产生了。 目前,该房管局仍在努力协调此事。(记者王蕾)(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