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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市检察官帮助一流浪少年回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1:55 新华网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1月18日电 11月的高原已是天寒地冻。11月4日上午,一名衣衫褴褛、脸部被冻得发紫的少年坐在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门口。面对检察官的询问,该少年称自己被该院释放后身无分文,无力返回远在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的家中,昨日留宿在火车站,想找他在格尔木做生意的父亲和叔叔。

  这名少年姓韩,因抢劫一学生财物而触犯了刑律。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主办检察
官多次到格尔木市看守所和其谈心,教育他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益、诚信的人。鉴于韩某的行为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较小,该院于2004年10月29日对其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11月3日,检察官们到看守所办理完相关释放手续后,带领韩某到餐馆吃饭后让其自己寻找亲人回家。次日早晨,未找到亲人的韩某又来到检察院,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检察官们得知情况后,向韩某伸出援助之手,积极捐款,热心的检察官们从微薄的收入中捐出了600余元现金,并联系上了他在西宁的亲人,一名法警将其领回自己家里并给他换上了崭新的衣服和鞋袜。 11月5日下午18时许,检察官们将韩某送上了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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