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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包单间召小姐 两月偷抢百余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4:5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11月17日,记者从绥阳县警方获悉,伙同他人盗窃一居民家中4万元现金的15岁少年阮某在潜逃半年后被民警抓获。阮某不仅将4万元赃款全部挥霍一空,而且在潜逃期间犯下100多起抢劫、抢夺案。

  大白天入室盗得四万元

  据警方介绍,阮某、张某、陈某都只有15岁,都生活在单亲家庭,其中张某和陈某是某学校的初中生,而阮某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留置过。今年5月1日下午4时许,阮某等3人在县城闲逛时,无意中发现一居民楼5楼的窗户可以通过防盗窗爬上去,于是阮某翻窗潜入室内,打开房门后将张、陈二人领进屋,撬开一个密码箱,将里面的4万元现金全部盗走。

  作案后,阮某将其中的2.5万元用塑料纸包裹好,悄悄埋在县城附近一山坡上。时逢“五一”长假,阮某揣上1.5万元现金,邀约张、陈二人一起到贵阳、遵义玩耍。

  十天花掉一万五

  到了贵阳后,阮某等人先在商店购买了高档名牌服装,然后在贵阳市某招待所开了3个单间住下。在此期间,3人白天在网吧或游戏厅玩耍,晚上则出入餐馆大吃大喝。其间,阮某还两次为自己找小姐陪宿。

  据阮某交代,其间他穿的内裤都是100多元一条的名牌,而内衣和T恤脏了以后根本懒得洗,直接扔到垃圾桶后又买新的。阮某得意地对民警说:“我3天就抽了一条中华烟。”当10天后回到绥阳时,阮某身上的钱不到20元了。后来,阮某又将埋在地里的25000元钱取出,不到2个月时间就花得精光。

  自曝两月抢夺百余次

  据绥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姚震阳介绍,他在突审阮某时,阮某竟自诩“熟悉法律”,称“法院在16岁以前判不了我的刑”,因此他不无得意地炫耀自己曾经于潜逃期间在遵义市两城区犯下100多起抢劫、抢夺妇女钱财的案件,其中最多的一天仅在丁字口就抢夺了4对金耳环。记者随后咨询了一名律师,他说,阮某已经超过了14岁,如果案情严重,可以对他进行刑事处罚。

  经警方查明,阮某作案地段主要集中在遵义市两城区的丁字口、香港路、大连路等地。警方希望受害人及时报案,绥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电话:0852—6224622。目前,阮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作者:杜小东 唐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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